2020年率先在什么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作者:化工綜合網發布時間:2022-05-31分類:塑料制品瀏覽:106
導讀:法律分析:《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強度及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聚乙烯農用地膜。...
法律分析:《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強度及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加強醫療廢物環境監管,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嚴厲打擊進口廢塑料走私。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法律依據:《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
第一條 力爭到2020年底,率先在蘭州市城關區等區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初步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條 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強度及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加強醫療廢物環境監管,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嚴厲打擊進口廢塑料走私。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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