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燃燒產物包括什么?
作者:化工綜合網發布時間:2022-11-07分類:石油化工瀏覽:890
按照構成狀態可將物質分為純凈物和混合物。由一種物質構成的稱為純凈物(即只能寫出一個化學分子式的),由不同物質構成的稱為混合物。
(一)高聚物的燃燒產物
有機高分子化合物(簡稱高聚物),主要是以煤、石油、天然氣為原料制得的,如塑料、橡膠、合成纖維、薄膜、膠粘劑和涂料等。其中,塑料、橡膠和纖維是人們熟知的3大合成有機高分子化合物,其應用廣泛且容易燃燒。
高聚物在燃燒(或分解)過程中,會產生CO、NOx (氮氧化物)HCl、HF、SO2 及COCl2 (光氣)等有害氣體,對火場人員的生命安全構成極大的威脅。
(二)木材和煤的燃燒產物木材、煤等固體是火災中最常見的可燃物質。它們是由多種元素組成的、復雜天然高聚物的混合物,成分不單一,并且是非均質的。
1.木材的燃燒產物
木材的主要成分是纖維素、半纖維素和木質素,主要組成元素是碳、氧、氫和氮。各主要成分在不同溫度下分解并釋放揮發分,一般為:半纖維素200~260℃分解;纖維素240~350℃分解;木質素280~500℃分解。
當木材加熱到約110℃時——干燥——蒸發出極少量的樹脂;
130℃——開始分解——水蒸氣和二氧化碳;
220~ 250℃——變色并碳化——一氧化碳、氫氣和碳氫化合物;
300℃——有形結構開始斷裂——木材表面垂直于紋理方向上木炭層出現小裂紋,這就使揮發物容易通過碳化層表面逸出。
隨著碳化深度的增加,裂縫逐漸加寬,結果產生“龜裂”現象。此時木材發生劇烈的熱分解。
2.煤的燃燒產物
煤主要由C.H、O、N和S等元素組成。一般情況下,煤受熱時,低于105℃,主要析出其中的吸留氣體和水分;
200~300℃時開始析出氣態產物,如CO、CO2等,煤粒變軟成為塑性狀態;
300~550℃時開始析出焦油和CH4及其同系物、不飽和烴及CO、CO2等氣體;
500~750℃時,半焦開始熱解,并析出大量含氫較多的氣體;
760~1000℃時,半焦繼續熱解,析出少量氫為主的氣體,半焦變成高溫焦炭。
煤熱分解產生揮發分的組分及其含量主要取決于煤的炭化程度和溫度。炭化程度加深,揮發分析出量減少,但其中可燃組分含量卻增多。加熱溫度越高,揮發分逸出量就越多。
(三)金屬的燃燒產物
金屬的燃燒能力取決于金屬本身及其氧化物的物理、化學性質。根據熔點和沸點不同,通常將金屬分為揮發金屬和不揮發金屬。
揮發金屬(如Li、NA.K等)在空氣中容易著火燃燒,熔融成金屬液體,它們的沸點一般低于其氧化物的熔點(K除外),因此在其表面能夠生成固體氧化物。由于金屬氧化物的多孔性,金屬繼續被氧化和加熱,經過一段時間后,金屬被熔化并開始蒸發,蒸發出的蒸氣通過多孔的固體氧化物擴散進入空氣中。
不揮發金屬因其氧化物的熔點低于金屬的沸點,則在燃燒時熔融金屬表面形成一層氧化物。這層氧化物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金屬和空氣中氧的接觸,從而減緩了金屬被氧化。但這類金屬在粉末狀、氣熔膠狀、刨花狀時在空氣中燃燒進行得很激烈,并且不生成煙。
- 石油化工排行
- 最近發表